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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转发《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的通知

文章来源:铁岭市发改委

添加时间:2023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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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发改粮法[2023]196号                   签发人:兰浩

  市发改委转发《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明确在涉粮执法过程中的行政处罚权责范围,切实维护好粮食流通秩序。

  铁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

  铁岭市发改委粮食规划建设和执法督查科拟文2023年9月11日印发

02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