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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渠道的通告

文章来源:铁岭市发改委

添加时间:2024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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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渠道的通告

  为认真开展好我市发展改革系统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现就举报投诉方式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受理范围

  1.执法不作为方面。实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节约能源法》《招标投标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打折扣;不按计划完成涉企检查,发现问题不处理;行政许可、处罚办理超时限,久拖不决;针对项目未批先建、违规建设等问题不敢执法、不会执法,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不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不及时、不到位、不反馈,对合法合理诉求敷衍应付;法制机构执法监督缺失等等。

  2.执法乱作为方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不到位,随意执法、重复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基准,不在行政执法告知书和决定书中引用裁量权基准并说明理由;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过罚失衡,无依据的顶格罚、高额罚;以罚代管,重处罚轻教育;执法不专业,无执法资格人员执法,执法人员不按照要求参加统一培训;事中事后监管"一包了事";执法态度恶劣,执法行为简单粗暴等等。

  3.执法不规范、不公正方面。不全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开展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到位;现场执法时未按规定携带、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未告知权利义务;不按《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投资项目核准案卷标准(2020年版)》制作执法文书,结案后形成案卷不及时,法制机构不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案卷归档不及时等。

  、举报方式

  举报投诉电话:024-72681236

  举报投诉信箱:tlzbb@163.com

  地 址:铁岭市新城区长白山路93号日鑫大厦1109.

  邮 编:112000

  、有关事项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我市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国动系统行政执法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对受理的实名举报投诉,将依照相关规定为举报人保密,并及时向举报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

  铁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