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支持外贸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商务部正式印发《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王受文介绍,《若干措施》包括6条措施,主要有三方面内容。首先是增强外贸履约能力,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若干措施》提出各地方要强化防疫、用能、用工、物流等方面保障,确保外贸订单及时履约交付;研究优化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险承保条件;把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快用到位;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境外自办展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境外自办展会规模。
其次,激发创新活力,助力稳外贸。《若干措施》提出要增设一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增设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增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出台进一步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税收政策。
同时强化保障能力,促进贸易畅通。《若干措施》提出要提升港口集疏运和境内运输效率,确保进出口货物快转快运;持续清理口岸不合理收费;推介口岸提质增效经验做法;加强对外贸企业的通关便利化服务保障,实现到港货物快进快出等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