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公开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
    • 信息名称:铁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文号:
    • 生成日期:2022-07-13 09:56:27
    •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3日

    铁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点击量: 来源:发展改革委 时间:2022-07-13

    铁岭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执法事项

    执法处室

    设定依据

    审查处室

    1

    石油天然气管道受限制区域施工保护方案许可

    油气管道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十三条管道建设的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与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设施、军事设施、电缆、光缆等保持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规定的保护距离。

    新建管道通过的区域受地理条件限制,不能满足前款规定的管道保护要求的,管道企业应当提出防护方案,经管道保护方面的专家评审论证,并经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法规和招投标监管科

    2

    对违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具有权限的科室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2月14日国务院令第673号)

    第十八条 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由核准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停产,对企业处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法规和招投标监管科

    3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行为的处罚

    油气管道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第五十条 管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法规和招投标监管科